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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成果培育资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精神和学校加强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技竞争力,支持科教人员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奖励,科研院对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成果培育项目进行立项(附件1、2),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期限
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二、几点要求
1. 按照教育部要求,资助项目的经费执行进度,2018年6月达到50%,9月达到75%,11月达到95%,12月达到100%。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督促相关负责人按相关要求使用专项经费。
3. 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培育项目负责人于9月30日前提交3000字的拟申报项目建议书。
三、联系方式
1. 重大项目处
联 系 人:王 磊 张雪峰
联系电话:87082928
2. 成果与知识产权处
联 系 人:张华海 李文华
联系电话:87082851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3月30日
公告附件: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培育资助清单.doc
2.重大成果培育项目资助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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